关于延长优秀童谣投票评选时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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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优秀童谣网上投票评选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反响。为满足更多未成年人的投票愿望,全国优秀童谣评选活动组委会决定将网上投票评选活动时间延长至10月31日24时。

 

    全国优秀童谣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9年10月23日      

中国优秀童谣评选开始网上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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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中国优秀童谣推荐评选活动。经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荐,全国优秀童谣评选委员会认真审核,确定80首优秀童谣候选篇目在中国文明网和央视网上公布,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从10月12日开始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评选。

  中国优秀童谣推荐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把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

  经过一个多月的征集,各地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共向主办单位推荐347首童谣作品。这些童谣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有爱党爱国、思想品德教育、励志类作品,也有生活情趣和知识类作品;既有针对低幼年龄儿童的,也有适合中小学生传唱的作品。童谣作者既有教师、学生,也有儿童文学作家及干部、群众。

  优秀童谣网上评选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24时,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可以登陆中国文明网(www.wenming.cn)或央视网(www.cctv.com),进入“全国优秀童谣推荐评选”页面参加投票,并可在“我来评议”栏发表感言、评论。主办单位将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和评委会意见,确定获奖作品,通过媒体展示展播,并将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全国优秀童谣网络投票评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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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优秀童谣推荐评选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认真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踊跃参与,共推荐上报347首童谣作品。经全国优秀童谣评选委员会认真审核,确定80首童谣参加网上评选。

  根据推荐评选工作安排,主办单位从2009年10月12日开始在中国文明网(www.wenming.cn)和央视网(www.cctv.com)公布80首参评童谣,请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评选。

  一、投票时间:2009年10月12日0时——10月31日24时。

  二、投票范围:主办单位确定的80首参评童谣,童谣篇目按省(区、市)顺序排列,不分先后。

  三、投票规则:每名投票人最多选40首,多选无效,主办单位将根据得票情况,经评委会评审后授予一、二、三等奖,其余40首为优秀奖。中小学生参加投票请填写姓名和所在省(区、市)、学校、班级;群众投票请填写姓名和所在省(区、市)、单位。

  四、发表感言:欢迎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对本次评选活动和候选童谣、推荐童谣发表意见和感言。如发现有抄袭现象请在“我来评议”栏留言、举报,经核实后取消评选资格。

 

    全国“优秀童谣”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10月12日  

关于开展优秀童谣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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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局),团委,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健康发展、快乐成长,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全国广泛开展优秀童谣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童谣可以是新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


  二、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7月上旬至8月1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会同本地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面向本地区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或组织创作。

  2、推荐申报。8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分别将本地区推荐的童谣作品报中央文明办。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5至8首。

  3、投票评选。9月初,在中国文明网、央视网等网站公布各地推荐的所有童谣作品,发布评选消息。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网络、“优秀童谣评选卡”邮政明信片两种方式进行投票,主办单位根据学生投票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从中确定优秀童谣100首,其中一等奖10首、二等奖20首、三等奖30首、提名奖40首。

  4、排演节目。10月,请各地文明办组织将本地入选的优秀童谣制作成适宜播放播映的节目,适合谱曲的可进行谱曲。

  5、集中推广。从11月开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以及地方电台、电视台展播优秀童谣。在主要网站开辟优秀童谣视频专题,进行网上展播,为广大未成年人提供免费下载。利用多种方式,组织在小学和幼儿园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


  三、具体要求

  1、各地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局)、团委、妇联要把征集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广大教师、家长和儿童文学作家特别是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创作,努力提供高质量、未成年人喜爱的优秀作品。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报告和作品统一报中央文明办,主办单位不接受个人、单位等其他方式申报。作品请注明作者或整理者姓名、单位或学校、年级。各地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获奖优秀童谣的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教 育 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0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