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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王燕娜事迹(图)

 

CCTV.com  2009年06月17日 12:56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  
专题: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王燕娜(候选人编号106),女, 27岁,新疆大学法学院2008级学生。

  2008年,王燕娜无偿为维吾尔族学生毛兰江捐肾的事迹感动了新疆各族人民,她用可能要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诠释了一名共青团员的优秀品格,体现了新时代的雷锋精神。

  2007年3月,新疆昌吉市第四中学维吾尔族学生毛兰江检查出患有急性肾衰,须立即做换肾手术。毛兰江是家里的独生子,家中所有直系亲属的生理指标均不符合换肾标准,高额的透析费用使这个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同年9月,王燕娜偶然从报纸上看到有关毛兰江病情的报道后,主动来到毛兰江就医的新疆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肾病科了解情况,并与毛兰江家人见面。当看到17岁的毛兰江生命危在旦夕时,她提出无偿捐献肾脏的请求,希望能够尽己之力,来挽救这个维吾尔族弟兄的生命。医院对王燕娜和毛兰江作了生化数据的配型检查,结果一个汉族姑娘和一个维吾尔族小伙子,他们的16项配型全部吻合。据医生介绍,这种几率在医学上只有十万分之一。但非亲属肾移植需要法定程序,在她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医院经慎重考虑,否决了王燕娜的请求。王燕娜没有想到无偿捐肾程序如此复杂,但捐肾的决心已定。2008年1月,王燕娜说服父亲陪同她来到医院,医院经过认真研究,同意王燕娜为毛兰江无偿捐肾。2008年3月,手术做得非常成功,毛兰江的父亲和母亲热泪盈眶并心疼地说:“我们已经把娜娜当作女儿了,毛兰江又多了一个汉族姐姐。”此次手术也成为新疆医学史上第一例不同民族之间无偿捐献肾脏的手术。

  王燕娜从小就很懂事,上小学六年级时就曾用父母给的100元零花钱为贫困居民买煤。上初中时,她利用闲暇时间在市红十字会所属的敬老院照顾过5名孤寡老人。2008年,王燕娜成为新疆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她勤奋好学,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在她的带动下,关心他人、互帮互助在班级和学校中已蔚然成风。

  王燕娜曾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道德模范、十大杰出青年、优秀共青团员,乌鲁木齐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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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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